二类医疗器械食品目录
二类医疗器械不属于食品,因此不列入“食品目录”。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第二类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审批。
常见的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避孕套、无菌医用口罩、医用缝合线、血糖仪、妊娠试纸(验孕棒)、电子治疗仪、部分呼吸面罩、中医用拔罐器等。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尽管某些二类医疗器械可能与饮食或健康监测相关(如血糖仪、体脂秤),但它们属于医疗器械范畴,不能作为食品销售或使用。国家对医疗器械和食品实行分类监管,二者在生产许可、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均有严格区分。
目前我国并无“二类医疗器械食品目录”这一概念。食品的管理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而二类医疗器械则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由药监部门监管。两者不得混淆。
若企业或个人误将二类医疗器械宣传为食品,或未取得相应资质进行销售,可能构成违法行为,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不是食品,不在食品目录中。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认清产品注册证编号(如“械注准”字)、使用范围和说明书内容,避免误用。如有疑问,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www.nmpa.gov.cn)查询医疗器械注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