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分类标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进行产品注册管理,企业在生产前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常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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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设备:如电子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助听器等。这些设备用于生理参数监测或辅助诊断,具有一定的技术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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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仪器:如医用显微镜、内窥镜(非手术用)、检眼镜、裂隙灯等,用于临床检查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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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设备:如中频治疗仪、低频脉冲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磁疗设备、超声雾化器等,用于康复理疗或症状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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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检验设备与试剂:部分体外诊断试剂属于第二类,如血糖试纸、尿液分析试纸、妊娠检测条等;以及配套使用的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红蛋白测定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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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及麻醉辅助设备:如医用制氧机、氧气雾化器、简易呼吸器(非生命支持型)、麻醉面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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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设备:如紫外线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小型)、医用空气消毒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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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器械:如牙科手机、牙科综合治疗台、义齿加工用材料(部分)、牙科X光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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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医用耗材:某些带有特定功能的耗材,如医用缝合线、骨科牵引器、避孕套、人工鼻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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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设备:如便携式B超仪、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的部分型号)、乳腺X线摄影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器械的分类并非固定不变,会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同一类产品中,若功能、用途或使用方式不同,可能被划入不同类别。例如,普通体温计为第二类,而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则属于第三类高风险器械。
企业或个人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时,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遵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产品合法合规上市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