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怎么改名字
二类医疗器械更改产品名称需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主要涉及注册变更管理。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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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变更性质
医疗器械名称的修改属于“注册证变更”事项。若仅调整产品中文名称中的表述(如优化用语、更准确反映用途),但不改变产品结构、预期用途、技术特征等核心内容,通常属于“登记事项变更”或“许可事项变更”,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
准备技术资料
提交变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申请表;
- 原注册证书及附件复印件;
- 修改后的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标签样稿;
- 名称变更说明(包括变更原因、新旧名称对比、是否影响临床使用等);
- 如涉及标准或检测变化,可能还需补充检验报告或临床评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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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是否需要检测或临床评价
若名称变更导致预期用途或适用范围变化,可能被认定为重大变更,需重新进行产品检验或提交临床评价资料。例如,将“医用冷敷贴”改为“皮肤修复敷料”可能暗示治疗功能,易被视为扩大适用范围,需谨慎处理。 -
提交至药监部门审批
向原注册审批部门(通常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部分非实质性变更可通过“备案”方式处理,而涉及许可事项的变更需经技术审评和批准。 -
获批后更新文件与标签
获得批准后,企业应更新产品注册证、说明书、包装标签,并确保生产与市场销售使用新名称一致。
注意事项:
- 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避免夸大疗效或误导性词汇;
- 不得通过改名规避监管或变相扩大适用范围;
-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注册信息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处罚。
建议在变更前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药监部门,确保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