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放开
“二类医疗器械放开”通常指国家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注册、审批、生产、经营等环节实施更为宽松或便利化的监管政策。近年来,为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提升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第二类医疗器械采取了一系列“放开”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优化注册审批流程。多地药监部门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权限下放至省级,部分省份实现“即报即审”“并联审评”,大幅缩短审批周期,有的地区注册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30天以内。
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备案管理。对于风险可控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部分地区试点实施告知承诺制,企业提交材料并承诺符合要求后即可获证,后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部分产品由注册制转为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
三是支持创新与产业发展。鼓励二类医疗器械研发创新,设立绿色通道,加快临床急需、国产替代产品的上市进程。多个自贸区和产业园区推出定制化服务,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四是放宽经营许可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不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简化了程序,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放开”不等于“放任”。监管机构在简化流程的同时,强化了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飞行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信用监管等方式,确保产品质量与使用安全。
总体来看,二类医疗器械的“放开”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旨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同时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企业应把握政策机遇,合规经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