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下放
“二类医疗器械下放”是指我国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权限逐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下放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改革举措。这一政策旨在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加快产品上市速度,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和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部分医用敷料、助听器等。过去,此类产品的注册审批主要由国家药监局统一负责,导致审批周期较长、资源集中、地方自主性不足。
自2017年起,国家陆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工作逐步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2021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后,进一步确立了“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强化省级药监部门在二类器械注册、生产、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下放带来的积极影响包括:一是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激发地方创新活力,推动区域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增强地方监管能力,实现更贴近实际的动态监管。
但同时也带来挑战,如各地审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需加强全国统一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防止出现“审批洼地”。为此,国家药监局通过发布统一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建立审评质量评估机制、推动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式,确保下放后的审评质量和监管一致性。
总体而言,“二类医疗器械下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公平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未来,随着监管能力提升和标准体系完善,这一改革将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