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属于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三类:一类(风险低)、二类(中等风险)和三类(高风险)。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介于一类和三类之间,既不像一类器械仅需备案管理,也不像三类器械需严格的注册审批,但仍需进行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
常见的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妊娠检测装置、医用防护口罩、部分医用超声设备、心电图机、电子血压测量仪、无菌医用纱布、避孕套等。这些器械在临床使用中较为广泛,虽然不直接用于植入或维持生命,但若使用不当仍可能对患者健康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必须通过技术审评和质量控制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备案,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能力和储存条件。生产企业则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对其产品进行注册申报,通过技术审评、样品检测和体系核查后方可上市销售。
与一类器械相比,二类器械监管更严格;与三类器械相比,其审批流程相对简化。国家药监局对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不良事件监测等环节,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属于中等风险类别,需经注册管理并在规范条件下生产与经营,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