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 6822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依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分类管理。6822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代码,对应“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类别。
6822类主要包括:普通光学显微镜、检眼镜、眼压计、角膜曲率计、裂隙灯、医用放大镜、内窥镜(如胃镜、肠镜、支气管镜等非手术用硬性或软性内镜)及其配套光源、图像处理系统等。这些设备广泛应用于临床诊断,尤其在耳鼻喉科、眼科、消化科和呼吸科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二类医疗器械,6822类产品需满足以下监管要求:生产企业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前需通过技术审评、型式检验和临床评价(部分可豁免),并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企业需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上市后还需遵守不良事件监测、产品追溯和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13485或《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
与三类器械相比,二类器械风险中等,不涉及植入或支持维持生命,但仍需严格控制其质量和使用安全。例如,内窥镜若清洗消毒不当,可能引发交叉感染;光学设备精度偏差可能影响诊断准确性。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6822类设备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如高清电子内镜、自动眼底成像系统等,推动了精准医疗的发展。监管部门也持续更新分类目录,2021年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已启用新编码体系,原6822对应内容被整合至“06医学影像器械”和“16眼科器械”等子类中,但企业在过渡期内仍可沿用旧编码。
总之,6822类二类医疗器械在临床诊断中具有重要地位,其研发、生产与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确保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