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二类医疗器械
在中国,CFDA(现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将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管理,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的典型产品包括:医用口罩(非外科用)、体温计、血压计、助听器、制氧机、妊娠检测装置、部分超声诊断设备、牙科材料、电动轮椅、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等。这些产品相较于一类器械风险更高,但低于植入性或生命支持类的三类器械。
注册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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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注册:二类医疗器械需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产品注册,提交技术文件,包括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说明书和标签样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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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药监部门的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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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备案凭证,部分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需具备相应的仓储、质量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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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监管:产品上市后需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定期提交质量体系自查报告,并接受监管部门抽检和飞行检查。
临床评价方面,多数二类器械可通过同品种比对方式进行评价,无需开展临床试验;但若无同类已上市产品或技术差异较大,则可能需进行临床试验。
近年来,NMPA持续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二类器械注册流程,鼓励创新,推动电子申报、优先审批等便利措施。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在保障公众健康中发挥重要作用,其全生命周期均受到严格监管,确保产品安全有效。企业在研发、注册、生产、流通各环节均需合规操作,方能顺利进入中国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