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64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分类标准,其风险程度中等,需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安全有效。编号“64”可能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某一具体类别或产品编号。
在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64”通常对应“医用冷敷贴、医用退热贴”等产品,属于“物理降温设备”类别(类别编号14-01-01或类似),管理类别为Ⅱ类。这类产品通过局部冷敷或散热作用,用于辅助降低发热部位体温或缓解局部肿胀、疼痛,不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属于非侵入性、非无菌提供、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器械。
作为二类医疗器械,此类产品在上市前需进行注册管理,生产企业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注册时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说明书标签样稿等文件,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备案管理,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质量管理制度,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备案。同时,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必须符合法规要求,明确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疗效。
近年来,部分企业将普通冷敷贴包装成“械字号面膜”进行营销,引发关注。监管部门已明确强调,不存在“械字号面膜”这一说法,医用冷敷贴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仅用于物理降温,不能替代护肤品或宣称美容功效。
总之,二类医疗器械64类产品虽风险较低,但仍需依法依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与公众用械安全。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注册信息,理性识别宣传内容,避免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