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放开”通常指国家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注册、审批、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政策趋于优化和简化,旨在提升产业效率、促进创新并满足临床需求。近年来,我国确实在逐步推进二类医疗器械的“放管服”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册审批提速。多地药监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优先审批”“附条件批准”等机制,缩短审批周期。例如,部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显著提高上市效率。
二是审批权限下放。自2014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以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省级药监部门,实现属地化管理,提升了行政效能,也更贴近地方产业发展实际。
三是鼓励创新产品。对于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国内首创、临床急需的二类器械,监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支持快速上市。同时,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允许研发机构或个人作为注册人,委托生产,促进研发与制造分离,激发创新活力。
四是优化经营监管。在经营环节,多数地区已取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要求,或实行网上备案、即办即结,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企业只需具备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能力,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负担。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放”的同时,强化“管”和“服”。通过飞行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信用监管等方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推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需要注意的是,“放开”不等于“放任”,而是在保障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提升监管科学性和灵活性。企业仍需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确保合规运营。
总体而言,二类医疗器械的“放开”是深化医药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产品上市、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但企业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