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二类医疗器械
825二类医疗器械是指根据中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归属于“825”编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该编码对应的是“物理治疗设备”大类下的部分产品,主要包括用于康复、理疗、疼痛缓解等非侵入性治疗的设备。
第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与第一类低风险器械相比,二类器械需进行产品备案和生产许可管理;与三类高风险器械相比,通常无需临床试验审批,但仍需具备注册证方可上市销售。
825类常见的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低频治疗仪、中频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磁疗设备、电针疗仪等。这些设备广泛应用于医院康复科、理疗科、中医诊所及家庭保健场景,主要用于缓解肌肉疼痛、促进血液循环、消炎消肿、辅助神经功能恢复等。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规定,生产或经营825类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需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须完成注册并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此外,产品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法规要求,明确适用范围、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在使用825类器械时,应遵循操作规范,避免对孕妇、心脏起搏器佩戴者、恶性肿瘤部位等特定人群或部位使用,以防不良反应。家用型产品应选择有认证的品牌,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
总之,825二类医疗器械作为重要的康复治疗工具,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监管要求,确保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