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IVD
二类医疗器械IVD,即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In Vitro Diagnostic medical devices, IVD),是指用于对人体样本(如血液、尿液、组织等)进行检测,以提供疾病诊断、健康评估或遗传信息等信息的医疗器械。根据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按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二类器械具有中等风险,需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
二类IVD主要包括:
- 用于临床生化检测的试剂(如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等);
- 用于免疫学检测的试剂(如甲状腺功能、肿瘤标志物、性激素等);
- 微生物检测试剂(如细菌抗原检测);
- 血型定型试剂;
- 部分基因检测产品(非高通量测序类)等。
与一类IVD相比,二类IVD技术复杂度和临床风险较高,但低于三类(如HIV、乙肝病毒核酸检测、伴随诊断试剂等)。其注册审批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需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性能评估报告、临床评价资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通过审评后方可上市。
二类IVD的管理要求包括:
- 注册备案: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 生产许可:生产企业需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并通过体系核查(如ISO 13485或中国GMP);
- 质量控制:从研发、生产到流通全过程需符合法规要求;
- 上市后监管:包括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年度报告等。
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和即时检测(POCT)的发展,二类IVD市场快速增长,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应用。国家也不断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动创新产品快速上市。
总之,二类IVD在疾病筛查和临床辅助诊断中发挥重要作用,其规范管理对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企业应强化合规意识,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