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二类医疗器械
在中国,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其中,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是日常医疗活动中常见且使用广泛的器械类型。
一类医疗器械是指风险程度低,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这类产品通常不接触人体内部或仅与完整皮肤接触,结构简单,使用风险较小。例如:医用纱布、绷带、手术衣、检查手套、听诊器、压舌板、医用冰袋等。一类医疗器械的管理相对宽松,备案制为主,生产企业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流程简便。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这类产品通常会接触人体体表或浅层组织,部分可能进入体内但非长期植入。例如:体温计、血压计、心电图机、助听器、避孕套、输液器、注射针头、血糖仪、部分内窥镜等。二类医疗器械需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审批,企业须提交产品技术要求、检测报告、临床评价资料等,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相较于一类,监管更严格,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体而言,一类医疗器械以“备案”为主,强调事中事后监管;二类则需“注册”,强调准入前的技术审评和风险管理。随着医疗器械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对两类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医疗机构和消费者应根据产品注册/备案信息识别器械类别,选择合法合规的产品。同时,经营二类医疗器械需取得经营备案凭证,而一类经营一般无需许可或备案(除特殊情形外)。分类管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