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22类
二类医疗器械是指具有中等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器械共分为22个子目录类别,这些类别是按照产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进行划分的,并非“二类医疗器械分为22类”,而是整个医疗器械分类体系包含22个一级产品类别。
在22个类别中,部分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例如:
- 01有源手术器械:如超声手术设备(部分型号)。
- 04骨科手术器械:部分可重复使用的骨科工具。
- 06医用成像器械:如B型超声诊断仪、心电图机、脑电图机等。
- 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血压计、体温计、电子监护仪等。
- 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制氧机、普通呼吸管路、麻醉面罩等。
- 09物理治疗器械:低频治疗仪、中频治疗仪、磁疗设备等。
- 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输液泵、注射泵、留置针、医用防护口罩等。
- 15患者承载器械:检查床、手术台(部分)。
- 17口腔科器械:牙科手机、根管治疗器械等。
- 18妇产科、辅助生殖器械:妇科检查镜、胎心仪等。
- 20中医器械:针灸针、拔罐器、红外灸疗设备等。
- 21医用软件:部分用于图像处理或生理参数分析的独立软件。
- 22临床检验器械:尿液分析仪、血红蛋白测定仪、微生物培养箱等。
二类医疗器械的管理要求包括:需进行产品注册,生产企业应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备案;上市前需通过技术审评、检测和临床评价(或豁免);使用单位应规范采购、储存和使用。
总之,“22类”指的是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22个大类,而二类医疗器械分布于其中多个类别,具体产品是否属于二类,需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最新版《分类目录》判定。
